公司在银行可开立的账户按用途分为基本存款账户、一般存款账户、专用存款账户、临时存款账户。
1.基本存款账户。是存款人因办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需要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,基本户可以存取现金、划转款项、代扣款项等,每个公司只能有一个基本账户。
2.一般存款账户。是存款人因借款或其他结算需要,在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以外的银行营业机构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,一个公司可以分别在每个银行开多个一般账户,一般账户必须在基本账户的前提下才能开设,在取出资金时需要通过公司转账支票转入公司基本账户中,再通过公司现金支票取出。
3.专用存款账户。是存款人按照法律、行政法规和规章,对其特定用途资金进行专项管理和使用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。
4.临时存款账户。是存款人因临时需要并在规定期限内使用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。有下列情况的,存款人可以申请开立临时存款账户。(一)设立临时机构;(二)异地临时经营活动;(三)注册验资。境外(含港澳台地区)机构在境内从事经营活动的,或境内单位在异地从事临时活动的,持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其从事该项活动的证明文件,经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核准后可开立临时存款账户。
通常企业会用到基本户和一般户,偶然会用到临时户,其他的企业帐户类型一般不常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