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子公司注销流程
1、公司符合以下条件之一,可申请注销:(1)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;(2)公司章程规定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其他解散事由出现;(3)公司因合并、分立解散;(4)公司被依法责令关闭。
2、公司法定代表人、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公司公章的《子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》;公司签署、加盖公司公章并粘贴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的《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》,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、权限、委托期限。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要提交身份证原件(供当场确认使用)。
3、公司出具的注明子公司注销原因的注销决定。子公司的《营业执照》正、副本。子公司清税证明。子公司如单独开设有银行账户的,还需提交银行清户证明。子公司公章。
4、注销登记在所属工商登记机关办理。首先持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,到工商登记窗口进行注销登记的相关事项咨询,领取《子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》、《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》。销
5、准备注销登记的相关材料。
6、材料准备完成后,向工商登记机关提交,在提交材料齐全、合法、有效的前提下,注销登记2个工作日内完成。
二、子公司注销费用
注销代理费2000元。其他特殊情况除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