您好,太原首信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网站! 移动应用 微信关注 关于首信 联系客服
常见问题
主页 > 财税知识 > 常见问题 浏览文章
公司注销后,使用的商标应该如何转让?
发表于 2020年04月21日 浏览:
文章导读:可以继续转让,商标权从本质上是财产权,具有财产权的一切特征,包括可继承性,可转让性商标法规定。 1、持有人为个人的,自商标注册人死亡或终止之日起1年期满,仍未办理该注...
公司注销后,使用的商标应该如何转让?
可以继续转让,商标权从本质上是财产权,具有财产权的一切特征,包括可继承性,可转让性商标法规定。
1、持有人为个人的,自商标注册人死亡或终止之日起1年期满,仍未办理该注册商标移转手续的,任何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注销该注册商标。
一般情况下,若无人对此类情形的注册商标提出注销申请的,商标局不应主动介入进行注销。
也就是说,商标注册人死亡或终止1年后,在其注册商标有效期内,只要无人提出注销申请。
2、持有人为公司的,公司注销后,只要相关注册商标仍然有效,就仍然是一项合法财产,应归其股东共同所有。
 
返回上一页
上一篇:公司名称是否允许变更?
下一篇:在首信注册公司核名查询是免费的吗?

最新文章
随机文章
快速申请办理
称呼: *
电话: *

订单提交后,我们将安排工作人员和您联系!

浏览排行
联系我们

太原首信财税服务有限公司
地 址:太原市南内环与平阳路交叉路口东南角赛格商务楼20层2001-2003号
座机电话:0351-6653825
移动电话:13934572581

2002-2021 太原首信财税服务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晋ICP备17002398号